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对此,企业有四种应对方法,即保留、转正、转外包、辞退。国企、央企编制有限,派遣员工一旦转正,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削弱用人单位的竞争力。而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也不会选择让派遣员工转正。所以,转外包对一些企业来说,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最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
针对变更劳务派遣用工用工方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一、完全派遣; 二、转移派遣。员工转移派遣助您重置成本最小化; 三、减员派遣; 四、试用派遣; 五、短期派遣。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