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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 2、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额; 3、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专业机构的评估价格。
出现以下情形即可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专业机构的评估价格; 2、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 3、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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