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试用期三个月还不想干了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试用期如果做不下去了,不想做了,那么就可以提出离职,因为试用期就是你和单位之间一个试用的过程,不光是单位试用你,也是你试用单位的一个过程。如果你在试用期过程中,你觉得这个单位不合适你的话,你就可以提出辞职,直接走人。
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办理离职,到期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单位拒绝结清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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