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的具体情况: 1、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实施刑法第140~148条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第171条、第172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5、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 6、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7、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8、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9、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10、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者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11、因挪用公款而受贿的,数罪并罚。 12、在一次走私活动中,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应按走私毒品罪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数罪并罚。 1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针对减刑除了可以判死刑和无期以外还有哪些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