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报刊费用如何收取

2022-05-08 13:12:47
推荐答案

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8 回复

专业分析: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展开更多

针对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报刊费用如何收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该项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杨怀春律师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电子版报刊版权的权力边界划分有:杂志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版权主要看内容,不看主题;电子版是传统出版方式以外的作品,应该单独支付报酬;报纸发行电子版应当与发行人明确约定作品的使用方式,如果杂志内容需要以改变杂志编排形式的方式使用,应当经作者授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