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时,按以下原则判决: 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针对我儿子买了他岳父的房子,房子装修好了,现在儿媳起诉离婚,请问他们该不该把我的钱退还给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儿子死亡不一定需要父母承担债务。若是债务人有遗产的,父母应当承担债务。父母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另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且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