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在东莞离婚的话,要求有你先生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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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离婚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发证。
1、户口本(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原件,由照相馆出具,记得保存好); 3、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在校学生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学证明); 4、原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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