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应当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发现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针对国家对股权转让公示有什么要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法定程序是: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的,应当事先书面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通知,并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2.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就是否同意该股权转让进行答复。其他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的,视为同意该股权对外转让。 3.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股权对外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但又拒绝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其同意股权对外转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