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 一、2019年青海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15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93元 二、2019年青海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支出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998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52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2019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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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住宿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5、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结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021年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43851×20×伤残系数,农村:19208×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43851×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19208×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43851×5×系数,农村:19208×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28152 1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28155×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13425×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 877020,农村:384160。61—75周岁,城镇:43851×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19208×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 219255,农村:96040 16、精神损失费:死亡 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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