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 一、2019年青海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15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93元 二、2019年青海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支出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998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52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2019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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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赔偿标准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相关规定执行,上海去年人均收入标准为43350元,死亡赔偿按860000起,按照岁数逐年递减。一般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双方当事人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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