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属于中国企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务公司属于私营企业,劳务公司是指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向社会招收一些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市场需求条件的人员作为该公司的劳务人员,然后再把这些劳务人员转租或派遣给其它的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工并不属于劳务外包中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工是用人单位派遣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而劳务外包中的员工是第三方单位派往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的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