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针对怎么办理取得采购合同异议公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1、和解。和解是让争议各方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的方法;2、调解。调解是让争议各方选择第三方居中,就争议调解处理;3、仲裁。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