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一般程序交通事故,交警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这个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中有对事故勘查人员作了资格规定。 目前资格规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管理规定(试行)》。这个属于内部办案规定,可能互联网查询不到,我大致内容告诉你一下: 1、事故处理岗资格等级分为三种,初级,中级和高级。 2、初级资格可以处理一些财产损失及伤人的事故。 中级资格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伤人的事故和亡人的事故。 高级资格是可以对所有类型事故,并初级和中级资格办案人员进行案件指导。 一般程序案件既有财产损失,也有伤人,还有死亡的,具体还是看案件性质来确定相应办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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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要具备的条件: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车可以开动。 4、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5、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处理: 一、拍照、挪车。 二、报交警和保险公司。 三、到交警快速处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四、到修理厂或4S店维修车辆。 五、提交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以下人员需要监护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配偶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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