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具体包括:⑴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⑵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⑶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⑷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如何办理《失业证》?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签发的《失业登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经职业指导后,领取失业证。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先由原工作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原工作单位在3日内转交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在15日内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办理失业证;新成长劳动者及其他失业人员应先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集中职业指导,指导结束后方可进行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下岗是指:市、区县属国有企业、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和实行结构调整的城镇集体企业中,1987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但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下岗证的办理办理下岗证首先要办理申请手续: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局职业介绍大厅领取申请表后,由原企业或托管单位及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出具身份证明,由本人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登记表》。将证明和申请交社区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审核,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
针对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失业证办理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失业证需要的条件: 1、主体条件,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当地户口。
办理暂住证注意事项如下:1、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应在7日内申报暂住登记;2、需暂住一个月以上人员,应在一月内办理暂住证;3、申报暂住登记和办理暂住证需到指定派出所和人口管理占申报登记;4、需提交验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5、一人一证,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续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