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女老师扇学生遭同学身亡学生是否要承担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老师打学生纠纷属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教育机构责任是指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使在其中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师打学生学校有责任的标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教师造成人身伤害的过错推定责任;教师造成人身伤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