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父母早年已离异,后父亲又组建新家庭,现父亲身患绝症不久于人世,请问我和我妹妹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2019-02-22 20:42:29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2-22 回复

专业分析: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展开更多

针对父母早年已离异,后父亲又组建新家庭,现父亲身患绝症不久于人世,请问我和我妹妹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父亲的妹妹有继承权,但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优先继承,父亲的妹妹拿不到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父亲死亡后,继承权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死亡者的父母来继承遗产。继承时,可以均分,也可以协商分配。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首先持旧房产证以母亲、和妹妹名义共同到房产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异议,再到法院起诉确认所有权。该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属于父亲的部分形成遗产。如果分割,先将房屋一半分割为母亲所有,然后再由母亲、、妹妹、爷爷、奶奶共同分割另一半。爷爷无处分权,叔叔无继承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