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说的,房子不管实际上是谁的,但是等记在你爸名下,外面看来就是你爸的,所以房子的一半给女儿,你们是在处分他人的财产,民政局当然不会同意这种协议。 比较好的方式是,在协议中对于房产不要做约定,因为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怎么有权利做出处分(房子的一半给女儿),建议先去房子过户至你们名下在作出约定。去法院的话也不可能判决你爸的房子一半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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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协议书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写。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内容来写协议书:1、父母的身份信息;2、子女的身份信息;3、房屋的地理位置;4、父母是将房屋卖给子女,还是无偿赠与给子女,应当进行明确表示;5、房屋卖给子女的,应当写明房屋的价款,以及支付方式;6、何时办理过户登记。
1、甲方应当于某年某月某日交给乙方房子,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则的日期交给房子,每逾期一天就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核算违约金付出给乙方。逾期超越多少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悉数或部分不实行本合同规则的付款日期及办法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核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越多少个月时,甲方有权免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多少作为甲方的丢失补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寓居权力的行使,全部职责由甲方承当,并应补偿乙方的丢失。 4、本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行改动或免除合同。如因严峻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免除,甲方应依照销售评价价返还乙方房子价款,并补偿乙方的房子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分的原因导致房子质量和运用功用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交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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