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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的对象的活动

2022-11-10 16: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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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且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 另外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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