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就算被害人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不能因此就终止刑事程序,因为这是有检察院起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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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被判刑,要取决于什么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害人撤诉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那么法院就不会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如果是公诉案件,那么被害人不要求追究责任是不会受理的,除非是犯罪情节轻微的。
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轻伤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故意伤害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伤害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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