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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药师是药师,在药店卖过期药品,请问我的两位朋戚是否涉嫌犯罪?

2022-03-18 14: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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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同时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都按假药论处。这就是说,您的两位亲戚未经许可就进口、销售药品,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 《刑法》修改前,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要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要件被删除,降低了入罪门槛,只要生产和销售假药,不论是否达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都构成犯罪。所以,在这里我们提醒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谨慎选择,切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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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超过有效期的,按照销售劣药处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 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所以“贵了”的说法原则上不存在。只能说,比某医院,或某别的药店贵。如果怀疑药品价格超出相关规定,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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