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浙江省残联系统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困难残疾人新建住房、修缮危房给予了3000-8000元不等的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已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残疾人除了按规定可享有补助政策外,还可得到当地残联的适当补助,享受普惠加特惠的优待。同时,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可以优先纳入城市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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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采取数据大集中方式管理 1、保障补贴制度的精准实施; 2、让补贴能实实在在的落到有需要的残疾人手里; 3、提高了补贴申请、发放的效率,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及时的得到补贴; 4、保障了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出现虚报冒领的情况; 5、让各地的情况和进展有了更快的更新,保障公平公正公开。 二、部分省市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将残疾补贴提高。
1.严格执行建设标准。2.城镇危房改造要到达基本的建设前提,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量、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以及基本功能齐全。3.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到达人均13平方米以上。4.建筑面积节制在60平方米之内,可依据家庭人数适量调剂,但三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患上超过18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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