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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父亲的名字离婚前房产能分吗

2022-07-05 0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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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5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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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姻购买的房屋,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加上对方名字的,应视为当事人以共有的意思向对方进行部分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有由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如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将房屋判归该方所有,但是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双方均不主张的,法院经双方同意后,可将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就价款进行分割。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父亲办房产证时,能加儿子的名字。父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房产证时,将儿子的名字加上的,应当由父亲和儿子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父亲与儿子对房屋的份额未有约定的,应当属于共同共有,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对方房屋的份额有约定的,应当属于按份共有,父亲和儿子按照各自的份额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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