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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办房产证时,能加儿子的名字。父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房产证时,将儿子的名字加上的,应当由父亲和儿子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父亲与儿子对房屋的份额未有约定的,应当属于共同共有,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对方房屋的份额有约定的,应当属于按份共有,父亲和儿子按照各自的份额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只能通过赠与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 3,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3计算,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赠予还涉及到以后房产出售时要上交房产评估值20%的个税,银行贷款由监护人进行偿还; 如果用“交易”方式来处理,就不需要进行公证,可省去公证费用,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还清贷款,但是最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 办理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两种流程情况,一种有房无贷,正常办理;第二种有房有贷,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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