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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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需资料:受赠方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赠与方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 2、注意事项:办理公证时,受赠方和赠与方均需到场。非直系亲属赠与时,受赠对象需要具备购房资质。直系亲属办理赠与手续,无须去公证处办理,在地税局内提供直系亲属证明即可处理完毕。
(一)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开具的房产业务受理收件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契证原件; (四)原房产证复印件; (五)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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