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消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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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诉讼,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行政许可撤回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启动撤销程序。如果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 二、立案。撤销程序启动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 三、调查取证。 四、调查终结,出具调查终结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建议等。 五、举行听证。 六、作出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结果已经调查结果作出是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果决定撤销行政许可的,需要作出书面决定,并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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