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没有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问题。事实上解除即中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违法终止的了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为正常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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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也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可以是法定的理由,也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事由。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出现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破产等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即行归于消灭,不可能继续履行而应当直接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只要出现终止的事实,除了患职业病、工伤、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依法即行终止。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在于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的所依据的情形不同,处理的程序不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不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致的,即用人单位均需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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