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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

2022-11-02 1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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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2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大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但是并非所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我国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此外,有些用人单位也会根据企业自身的传统及经济条件,主动向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离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在国外较为普遍,由于最初雇主在雇员离职时会握手相送,并会同时向员工支付一笔离职费,因此也被形象的称为“黄金握手”。在我国,即使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终止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了这笔费用,这种支付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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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不同之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时间到期,双方依法决定不续签等终止的情形;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二者的法定程序也不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也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可以是法定的理由,也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事由。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出现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破产等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即行归于消灭,不可能继续履行而应当直接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只要出现终止的事实,除了患职业病、工伤、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依法即行终止。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在于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的所依据的情形不同,处理的程序不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不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致的,即用人单位均需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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