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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是奶奶和爷爷的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房子虽然写的爷爷的名字,但是是爷爷奶奶婚后买的或者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样的前提下,奶奶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情况是这样的,房产产权的50%属于爷爷,50%属于爷爷和其他子女共有(你说的目前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还有其他子女早逝且有继承人的话,该继承人是可以代位继承该房产相应份额的),若是爷爷把自己享有的产权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字认可的。另外其他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如果要过户给孙女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来转让或者赠与的。 二、房产是爷爷的婚前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该房产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对于个人财产的认定,这种情况下,爷爷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订认可的。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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