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承担劳动者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只是把这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聘用关系。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同时劳动者要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分配。 如果是劳务合作,劳动者就要自己承担工资、社保、工伤等风险。因此在签订劳务合作费用时,要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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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 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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