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限是行政登记机关强行规定的期限,等同于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该期限是行政机关强制要求的,不能消灭抵押权。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借款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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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两者终了之日不同。前者的终了之日依赖于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因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已经合同约定,所以房地产抵押期限是确定的。后者的终了之日依附于主合同债的消灭。因主合同债的消灭之日往往与合同约定的债的履行期限不符,所以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不确定的。
抵押就抵押了,不以约定时间为准,抵押权不是这样理解的。债权5年到期后,债权不能实现。一般抵押是不需要登记时间的,所以该登记写法有瑕疵,具体看它是怎么写的,从自己的描述看不出,否则不予保护。所以该登记的2年也没错,刚好跟诉讼时效一致。但诉讼时效是有中止中断情况的,抵押权才派上用场,这时抵押权人须在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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