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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买方,首付为甲方父母支付,假若房产仅登记甲方姓名,则可认为是甲方父母对甲方单方面的赠与,则首付部分为甲方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假若房产登记甲乙双方姓名,则认为是甲方父母对甲乙双方赠与,则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依据现行司法解释,婚后单方对外所付债务,假若债权人不能举证该债务夫妻双方明知,或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为其个人负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高利贷债务应按下列标准分配: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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