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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生儿上户口

2022-07-13 1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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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办法,办理出生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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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上户口,需要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首先,携带资料如下:1户口簿:父母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非婚生子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书以及社区调查报告;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单、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接下来,可以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免费办理。需要注意,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最后也可以网上预约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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