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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摔伤骨折没有上工伤保险怎么办?

2023-02-03 1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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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3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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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答:职工因工伤骨折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到四级伤残为 27、25、23、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到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到六级伤残为 18、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分别本人工资70%、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为 24、18个月本人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 36、30个月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到十级伤残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为 15、10、8、6个月本人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 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上班摔倒要经过工伤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算工伤。如果上班摔倒骨折满足以下认定的条件,就是工伤。否则不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里,由于工作原因出了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里,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 4、有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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