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案件监视居住有没有变更的规定?

2023-04-23 08:24:21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3 回复

专业分析:

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展开更多

针对刑事案件监视居住有没有变更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的,那就会移送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就解除监视居住。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地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沟通;传播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护照、身份证、驾驶证等出入境证件由执行机关保存。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