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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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房屋买卖纠纷的方法: 1、检查是否有不动产权证书; 2、看清房屋是否被抵押和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3、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4、检查不动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5、看不动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6、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 7、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8、约定贷款不成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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