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票据的丧失,我国法律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票据诉讼制度,以挽救失票人的损失。《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20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应当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对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一)挂失止付的期限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应维持3天。(二)在这3天里如果付款人收到法院关于失票人已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公示催告的证明,则付款人应当等待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并仍应承担止付的义务。如未收到相应的证明,3天后应解除止付的义务。(三)付款人已收到法院的证明后,如果从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 12日内,进一步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挂失止付应当继续维持下去,直到法院就票据权利作出最后的判决。 对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如果遗失票据可以申请公示催告。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针对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怎么规定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期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按照信用证要求计算。如果汇票使用实际日期表示到期日,则该日期应是按信用证的要求计算出来的。如果汇票是见票后若干天付款,则到期日应按如下方法确定:对于相符单据,或虽不符但付款行没有拒付的单据,到期日应为付款行收到单据后的若干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