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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5 08: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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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5 回复

专业分析:

卖方违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但未将房屋另售他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往往以家人反对或采取不去银行解押的方式来阻挠合同的履行;另一种情况是卖方直接将房屋另售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两种情况,买方均可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损失并不明确具体,法院可能通过价格评估并取中间值的方式确定;后者因另售的价格明确,法院会直接认定前后交易的差价确定买方的损失。也就是说,买方通过诉讼途径可以弥补因卖方违约所受的损失,而卖方忙活半天所赚取的差价最终会落的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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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既然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卖方却不交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构成了根本违约,买房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条款,应当首先按照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当初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条款,那么你们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所以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有违约条款的,就按照违约条款来,如果没有条款的法院会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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