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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者之间能否构成损害赔偿关系

2023-06-22 14: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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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2 回复

专业分析:

共同饮酒者之间不形成损害赔偿关系,共同饮酒者对因共同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损害的共饮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共同饮酒行为已经明显致某一饮酒人处于不省人事的严重醉酒状态时,共同饮酒者应当预见到其共同饮酒行为已致使他人处于一种特定的危险状态,此时共同饮酒者应当负有将该醉酒人安全护送回家或及时送医的特定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就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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