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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作出哪些回执

2022-03-09 0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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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9 回复

专业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要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对于确定不予立案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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