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没有附加其他要求的情况下,是有权利转租的,那么就不需要房东同意,但是需要通知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说在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转让时租客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租客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时房东不同意的话,租客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这个房东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由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针对是一个大店铺《也是别人租来的》分割一部分出来出租的,但我不知道这种合同应该怎么写,在和其他店铺转让合同一样的同时应该多加哪些注意项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写明: 1、转让方(名称、身份证号、住址)、受让方(名称、身份证号、住址)、房东(名称、身份证号、住址)。 2、店面的具体位置、地址。 3、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4、债权债务的约定。 5、违约责任。
1、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2、转让的店铺的具体位置、面积、现状;3、转让店铺的对价;4、对价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5、交付、过户店铺的时间;6、违约责任条款;7、争议的解决方法;8、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条款;9、签字及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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