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 迁移户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的理由,如;父母投靠、夫妻离婚)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针对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的证明材料:迁出户口由本人或户主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户口迁移的,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和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