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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赌博案是如何界定赌资

2019-10-30 09: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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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0-3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视为赌资。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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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构成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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