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怎么证明起诉离婚的同居关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居是男女双方没有依法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而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
同居是一种行为,而且是一种比较秘密的行为,所以,证据是很难得到的。目前,司法实践中,如离婚案件中,一方指证另一方与某人有同居行为,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认可,是可以认定另一方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如果要同时证明某两人有同居行为,那么,下列事实或证据可以认定: 1、两人的书信、日记等书面材料有体现同居内容的; 2、对两人的电话、谈话等录音,其内容有认可同居事实的; 3、在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案件的侦查,某人认可与他人有同居事实的,经过查证,某人也认可该事实。那么相关的讯问笔录、询问材料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周围群众的证言,个别人的证词,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认定的。曾经发生过性关系,也不能证实是同居行为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