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致人重伤,无能力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针对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无能力赔偿有多大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肇事者无力赔偿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肇事方赔偿,判决生效后仍然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