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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顺延条件到底是什么意思?

2022-06-25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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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5 回复

专业分析:

改变合同是由单位提出,合同的改变是应经双方同意才能签约生效,员工不愿变更新合同,实际是不可行的。或者解除,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签订新合同。 协商不一致时,旧合同还有执行的可能吗? 顺延的一年时间,在单位的工作期间属于原合同的延续,拒签新合同,提出续签原旧合同,关键是原合同的客观条件是否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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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条件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顺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应当顺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应当顺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应当顺延。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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