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金额。
产品名称月用量酸价运费备注
国家标准98%工业硫酸吨元/吨元/吨单价随行就市
第二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发货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间:需方提出供货要求后如无特殊原因三天内交付(星期六、日不发货)。
4、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标的物到达后,需方依据供方提供的质检单进行化验验收,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在解决之前需方不得使用标的物。如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供方承担,到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需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贵溪市人民法院提供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一致时有效。需方必须办理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运输发票。货物数量以冶炼厂磅单为准(合理误差3‰),如需另过磅,过磅费有需方支付。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