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已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注意事项、团号、人数
团 号
人 数
旅行日期
线路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金额
用餐标准早餐 次,正餐 次
标准 元/人 天
导游服务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
3.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3.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3.2.1.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了、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
3.2.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2.3.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3.2.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须知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