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包括:
1、甲、乙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其主要授权范围是:
(1)进行业务宣传,推荐、介绍、发展证券投资客户:
(2)向客户介绍甲方服务流程,转发甲方资讯服务产品并注明出处,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3)在明示各项金融产品真实情况并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产品;
(4)甲方安排的其他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工作;
2、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不具备甲方任何类别员工的身份。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及乙方过错行为,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包括:
(1)依据法律、法规、自律规章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从业管理及执业监督,并对乙方执业证书进行集中管理;
(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的义务包括:
(1)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为乙方提供培训及后续教育;
(3)为乙方依法代扣代缴税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包括: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2)依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有关培训及后续教育。
2、乙方的义务包括:
(1)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及合法权益;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其它证券公司的委托从事经纪人业务;不得以甲方员工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员工名义发表、签署任何文件;
(4)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介绍时需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按时交甲方办理年检,并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甲方客户,本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6)乙方从事代理甲方证券业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报酬,应依法纳税。
第四条、乙方在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禁止的行为包括:
(1)代理客户办理帐户开立、注销、转移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或者操作客户帐户;
(2)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分享投资利益,对客户的投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投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其他证券公司、进入其他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向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客户信息;
(5)损害甲方或者客户利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根据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招揽、产品介绍及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1、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
2、报酬支付时间:_______
3、报酬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第六条、甲方有权每月在乙方报酬 内提取风险金,提取比例为_______,累计提取达到_______元后不再提取,甲方应在本本同终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风险金本返还乙方,返还条件包括:乙方无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没有给甲方以及客户带来损失等,否则其风险金作为第一清偿准备金不予返还,风险金不足抵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行为甲方保密商业、客户、技术、经营管理、业务、财税、专利、档案资料和分配等机密的义务,不得传播、泄露甲方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合同内容;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客户资料;示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复制或转移甲方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如乙方虽无权、越权代理,但被认定为表见代量时,甲方有权就其损失向乙方进行追索。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悖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约时已经充分知悉甲方制定的相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内容并承诺遵守,同时乙方也了解甲方有权依据国家、行业的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对甲方相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做出合理的调整;对上述制度的调整,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或告知乙方。乙方对新修订的内容如有异议,在相关制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在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上述修订内容,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的 ,合同终止: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报酬给乙方,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期内已产生的报酬。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4)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5)接受甲方以外的其他证券公司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6)乙方未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最低任务目标;
(7)乙方证券从业资格被证券监管部门吊销;
(8)乙方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未按时提交甲方办理年栓;
(9)乙方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禁止行为中任何一项。
提出合同解除除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委托或受托终止通知,合同于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终止;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订合同,经对方同意,可续订本合同;
第十六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部门和______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