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内部付款制度的管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付款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对乙方开票的规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型号和数量以签收的送货单为正。开票数量仅为甲方验收合格产品的数量(该数量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乙方在每月30号前将发票寄/送到甲方财务部。
2、对甲方付款的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铺底资金付款方式:既第一二三个月的货款押在甲方,到第四个月货款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7天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发票中显示的总金额款项。
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甲方不得无故延迟向乙方支付货款。
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在接到发票次月月底前无法支付的,必须提前与乙方进行解释沟通,并争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采取控制发货对甲方进行制约。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须提前与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与帮助。
3、对付款方式的规定
付款方式采取:乙方只接纳现金或汇款,汇票,支票。
4、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6、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该协议必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做出书面更改通知,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