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年月日,取得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 ,土地为,房屋用途为,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物包括: ,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 ;
6、 ;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第四条 搬迁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年月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注销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五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方已支付补偿安置费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中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受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